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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安乡董家垱法庭:能动司法绘就基层善治新“枫”景 安乡法院

作者:安乡法院 来源:安乡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4-07-29 16: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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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为民守初心,一枝一叶总关情。近年来,安乡县人民法院董家垱人民法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传承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践行能动司法理念,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乡村振兴注入司法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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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党建引领

聚集协作联动强大合力

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理念,把“支部建在庭上”,将党建工作于“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因地制宜开展党建工作。切实发挥人民法庭在诉源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助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基层治理大格局,形成基层治理合力。以“无讼社区(村)”创建为抓手,在辖区内矛盾多发村(社区)开展屋场恳谈会,在群众家门口听民意、解民忧、化矛盾,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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铺设“一站一点”

构建全覆盖纠纷化解格局

董家垱法庭找准角色定位,在辖区各乡镇挂牌成立诉源治理工作站,还在辖区矛盾多发村(社区)设立巡回办案点,建立与司法所、村委会的长期联动机制。

2024年5月,某合作社与王某签订入社协议,双方约定由合作社提供农作物种子,王某负责种植,农作物经质检合格后,王某须将其全部卖给合作社,不得留作他用。后合作社工作人员以仓库暂无空间堆放为由未回复王某明确的收货时间。在双方约定的收货期限内,王某将农作物转卖给了第三人,合作社因此到村委会反映情况,要求村委会出面为其讨要赔偿。

法官在收到村委会的“求救”信息后,第一时间邀请辖区司法所长、村干部来到合作社,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通过司法所长、村干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法官对利害关系的分析及释法析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王某当即对其违约行为进行道歉,合作社也表示不再要求王某进行赔偿,并表示下一批种子继续交由王某种植。

董家垱法庭以“站+点”为核心向外辐射,收集分析当地群众婚姻、赡养、借贷等方面司法需求,多方面多角度畅通诉调对接渠道,搭建多元解纷平台,为涉农纠纷早排查、早发现、早处置、早化解,及时按下“止纷键”。今年来,董家垱人民法庭诉前调解案件108件,参与基层组织化解矛盾纠纷32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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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宣传效应

厚植全社会守法良好氛围

董家垱人民法庭致力于将普法宣传工作延伸到辖区每一个角落,积极开展“送法六进”等活动,并通过选取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赡养、邻里纠纷、合同纠纷等典型案例深入乡村开展巡回审判,切实提升辖区群众的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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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8日,在大湖口镇某村委会,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巡回审判开始,村民们纷纷前来“看热闹”。

原告刘某与被告李某签订建房协议后,刘某分批次向李某支付建房款共计50万元,可到了交房日期,房屋尚未完工,而李某也不见了踪影。

经多方努力联系上李某后,法官考虑到当地此类型纠纷较多,便决定以巡回审判方式进行审理。案件审理完后,法官还从农村宅基地建房规范程序、法律风险、注意事项等方面为村民释法析理,提醒大家要提高法律意识和证据留存意识,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责任等,最大限度地避免风险。

“巡回审判既能方便群众诉讼、解决实际困难,又能帮助我们学习法律知识、维护自己权益。”旁听村民们纷纷感慨道。

除了“线下”的普法宣传,还通过“线上”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平台开设“以案释法”专栏,发布典型案例,旗帜鲜明的倡导法律“还支持什么、反对什么”,让法律知识、法院工作真正走进群众心里去。今年以来,董家垱人民法庭共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12场次,覆盖人数5000余人次,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法律的威严。

董家垱人民法庭将继续发挥人民法庭司法便民的“桥头堡”作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进一步做深做实诉源治理,努力打造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为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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