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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公安:依法文明养犬 共建和谐家园

作者: 来源:常德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2-09-28 11:26:01

公园里,突然窜出的小狗让人猝不及防,马路上,一不留神踩到的犬只排泄物让人恶心……大家在日常生活中是否也遇到过这样的情况?狗狗是人类的朋友,养犬人也应承担好“家长”的责任。爱“宠”有方,文明养犬的程度,折射出一个城市的文明水平和市民素质的高低。自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常德市养犬管理条例》以来,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深入社区,大力劝诫整治养犬不办证、遛狗不牵狗绳、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等不文明行为,有效提升了市民文明养犬意识。



民警向市民宣讲文明养犬相关规定

案例一:养犬未办证

时间:2022年9月6日

地点:白马湖文化公园

现场:一名女子携带外出的犬只没有佩戴犬牌,上前询问后发现,该女子并未给宠物犬办理犬证。市公安局武陵分局城管执法大队民警对其进行了宣传教育,并责令其限期改正。

公安释法:养犬不办证的行为,违反了《常德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八条,依据《常德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未经公安机关许可登记在严格管理区饲养犬只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没收犬只,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公安提醒:市民必须持有有效的犬只免疫证明才能办理犬证,这不仅对犬只的安全有好处,也是对他人安全的负责。此外,办理犬证时,会在犬只的体内注射电子芯片,储存着犬主人的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有利于相关部门管理犬只,可避免遗弃犬只的行为,犬只走丢时,也能更快找回。

案例二:一户饲养两只宠物犬

时间:2022年9月6日

地点:白马湖文化公园

现场:市公安局武陵分局城管执法大队在白马湖文化公园巡查时发现,一市民在公园牵着两只宠物犬散步。民警上前对其进行宣传教育。市民解释道,其中一只是前段时间收养的流浪犬,并表示,饲养两只宠物犬已经对其生活造成了一定负担,愿意将收养的流浪犬送交犬只收容救助场所。

公安释法:一户饲养两只犬的行为,违反了《常德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依据《常德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在严格管理区饲养犬只超出限养数量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没收超出限养数量的犬只,并处每只五百元的罚款。

公安提醒:在严格管理区内饲养犬只的,每户限养一只,残疾人饲养扶助犬除外。饲养犬只繁殖幼犬超过限养数量的,养犬人应当自幼犬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将超出限养数量的犬只转让他人或者送交犬只收容救助场所。

案例三:遛狗不牵绳

时间:2022年9月6日

地点:丹阳街道紫桥社区

现场:市公安局武陵分局城管执法大队在丹阳街道紫桥社区巡查时发现,一只棕色的小狗在没有佩戴牵引绳的情况下,亦步亦趋跟在一名女子身后。民警上前确认了女子是犬主人后,对其进行了宣传教育,并责令其立即改正。

公安释法:市民携带犬只外出不牵绳的行为,违反了《常德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依据《常德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公安提醒:严格管理区内养犬人携带犬只出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犬只颈部佩戴公安机关发放的犬牌;(二)用两米以内的犬绳或者犬链牵领犬只;(三)在楼道、电梯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怀抱犬只、收紧犬绳,或者为犬只佩戴嘴套;(四)即时清理犬只排泄的粪便;(五)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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