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德市鼎城区法院公开庭审某科技公司不服常德市市场监管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及行政赔偿一案。常德市市场监管局二级调研员谭永贵代表市市场监管局出庭应诉。
(庭审现场)
该案主要争议焦点为原告为传销活动在网络上提供违法行为开展的场所和空间、提供短信发送平台,并直接参与涉案资金收取的行为是否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庭审中承办法官严格按照庭审程序,双方当事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围绕案件事实、法律程序、法律适用等争议焦点问题充分陈述、答辩、举证、质证、发表辩论意见。整个过程规范有序,节奏紧凑,谭永贵全程参与应诉过程,积极答辩,当庭解答当事人提出的异议,正面回应当事人的诉求,充分履行了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应诉职责,既彰显法律的权威,也体现行政机关的责任和担当。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环节,打破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的对立局面,对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等方面均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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