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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司法局创新“123”工作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作者:赵里 来源:澧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2-11-28 12:07:17

近年来,澧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创新“123”工作机制,通过设立一个中心,建设两类组织,强化三大保障,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优势,服务澧县经济社会发展。

一、设立“一个中心”

县成立和宁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矛盾纠纷分流、联调、指导、督导中心,由县委政法委统一领导,县司法局、县人民法院积极主导,各部门紧密配合,诉与非诉有效对接,构建诉求渠道畅通、基层群众受益为核心内容的全方位、立体式、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的大格局,从源头上预防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问题,实现矛盾纠纷统一受理、综合研判、分级分流、归口办理、联合化解、督导考核。镇(街道)成立和宁调解工作站,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以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依托,负责日常工作,对矛盾纠纷实行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调处、限期办理,建立健全管理档案和案卷档案。通过设立“和宁”调解中心压实工作责任,构建组织网络,夯实基层基础,形成了各级统筹推进的良好局面。

二、建设“两类组织”

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

年初将行专人民调解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出台《澧县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制定工作原则、设立要求、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先后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委会、金融纠纷调委会、劳资争议纠纷调委会、医疗纠纷调委会、消费纠纷调委会等12家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目前全县行专调委会共有专、兼职调解员67人。2022年1月至10月,全县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4533件,调解4533件,成功4506件,调解成功率99.40%。其中行专调委会调解纠纷130件。

推进个人调解组织建设

全面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水平,努力打造在人民群众心中“叫得响、做得好、信得过”的调解工作品牌。2019年4月,澧县第一家个人调解工作室——德松调解工作室正式成立,专门负责调解与农民工相关的劳务、工伤等纠纷,2020年,司法部授予该调解工作室负责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三、强化“三大保障”

强化资金保障

县委、县政府将矛盾纠纷调解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今年8月,制定印发《澧县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实施细则》,实行案件分类、以案定补、分级负担原则,进一步提高了基层调解组织及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化解矛盾纠纷效率。

强化队伍保障

实施“五老”(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老知识分子、老政法干警)参与化解矛盾纠纷的政策导向,积极吸纳“五老”加入调解员队伍;规范聘请专职人民调解员,和宁人民调解委员会、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性、专业性和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均配备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逐步形成多方参与、共建共治的“大调解”格局。

强化能力保障

邀请专家、律师为调解员进行知识讲解和案例分析,按照“分级培训”原则,丰富调解业务培训内容,努力提升人民调解组织及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全县性人民调解业务培训3次。建立律师值班指导制度,使调解员能够在线咨询专业法律知识,精准开展矛盾纠纷调解,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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