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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县司法局:巡回法庭进乡村,普法宣传入民心

作者:张永宽 来源:石门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日期:2023-06-08 14:42:33

为进一步做好普法宣传工作,近日,石门县司法局利用石门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维新镇开庭审理的机会,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让人民群众感受“家门口”的普法宣传,让法治以看得见的方式深入人心。

石门县地处湘鄂交界,群山环绕,当地居民多为少数民族,自古以来便依靠当地自然优势,通过捕猎来获得生存资源。随着社会现代化的发展,原本的狩猎活动已不适应现代生态保护的要求。当地年轻人多外出务工,留下老年人有着打猎习惯且文化水平较低,因此非法买卖枪支、非法狩猎等违法犯罪现象偶有出现。

维新镇某村村民覃某某,74岁,小学文化,2011年覃某某从同村村民(已故)处购买火铳一支,其行为涉嫌构成犯非法买卖枪支罪,石门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特前来进行公开审理,借此机会,维新司法所联合维新镇政府,主动邀请当地居民旁听庭审,做到“送法上门”。庭审过程中,审判长以及公诉人运用法律条文详细阐明覃某某涉嫌非法买卖枪支罪的犯罪事实,最后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当庭宣判。

庭审现场照片

庭审结束后,县司法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就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向现场群众讲解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树立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增强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法治思维,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

通过这次公开庭审及普法宣传,群众们学习了法律知识,了解到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不仅自己要遵纪守法,更会向周围的人宣传普法。以案释法,让这次普法宣传真正做到了让法治观念看得见、摸得着、入人心。今后,石门县司法局将会继续积极开展相关法治宣传活动,让法治宣传多样化、常态化,让法治效能最大化,让法治理念深深扎根于群众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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