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7日,一位70多岁的老人瘸着腿走进了汉寿县罐头嘴司法所,向司法所工作人员寻求帮助。
据了解,李某春老人是汉寿县罐头嘴镇红光村的村民,膝下有一儿一女,均在广州务工。2024年2月2日下午,老人驾驶电动三轮车前往镇上购买年货时,因天气恶劣,老人未能及时避让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车,不幸发生车祸,导致右腿骨折。
由于子女均不在身边,老人无人照料,原本打算住院治疗的他只好选择回家保守治疗,直到春节期间儿子回家,但因此时恰逢保险公司放假,而春节过后儿子又匆匆返回广州上班,赔偿事宜因此一直无人处理,老人感到十分无助。4月17日老人决定来到司法所,希望能够帮其处理赔偿事宜。
调解现场
在得知老人的困境后,汉寿县罐头嘴司法所工作人员迅速行动起来。他们根据小车车主提供的资料,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然而,保险公司认为赔偿金额过高,要求次日到罐头嘴交警中队当面协商处理。为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司法所工作人员邀请罐头嘴法庭的工作人员一同参与处理。在司法所、法庭和交警的共同努力下,经过近两个多小时的协商,最终保险公司与李某春老人达成了赔偿协议。
此次三调联动的成功处理,不仅为李某春老人解决了实际困难,也彰显了司法、法庭和交警部门在维护群众权益方面的积极作用。同时,也提醒广大留守老人和在外务工的子女们,要时刻关注老人的生活和安全,确保他们度过一个平安、幸福的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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