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根据《水利部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办政法〔2023〕159号)要求,9月5日,汉寿县水利局配合常德市水利局、市砂管办、武陵区水利局、鼎城区水利局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对汉寿县金石垸采区船舶集中停泊区、汉寿至鼎城交界敏感水域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交办,并将问题线索及时上报。
行动现场
下一步,县水利局将进一步深化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增加全县河湖安全巡查频次,强化河湖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发现问题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切实维护好河湖管理秩序,促进汉寿水生态文明建设,保障我县河湖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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