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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场日”巡回审理交通事故 现场释法敲响警钟

作者: 来源:桃源县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2024-02-27 15:3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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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恰逢当地的赶场日,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桃花源法庭在茶庵铺镇集市上巡回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吸引了数十名群众现场旁听,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面对面进行道路安全普法宣传教育。

据悉,2023年6月,被告刘某驾驶小车沿行驶至太平铺居委会路段时,未对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原告停车让行,与其发生刮撞,造成曾某椎体压缩性骨折。后交警部门认定刘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曾某无责任。刘某在保险公司投保且在保险期内,由于未达成一致赔偿意见,曾某将刘某及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

      考虑到近年来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逐年增加,该案具有较强警示教育意义,同时也为便于实地走访、了解事故经过,于是承办法官决定将庭审现场搬到事故发生地的镇上。当天又恰逢当地的赶集日,庭审现场一会儿就吸引了数十名赶集的群众围观旁听。

该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及代理律师围绕争议焦点进行充分辩论,整个庭审活动秩序井然。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又趁热打铁,向旁听群众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等相关法律知识宣讲,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在日后出行时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保障自身安全,减少此类纠纷的发生,同时要做到文明驾驶。

      旁听群众表示在家门口旁听案件庭审,而且是身边人、身边事,是一次生动直观的法治教育,以后会更加注意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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