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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南北镇司法所:弘扬孝亲敬老新风 法理情三管齐下化解赡养难题

作者:李化龙 来源:石门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5-08-15 09:56:22


7月7日,石门县司法局南北镇司法所工作人员深入薛家村上门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因母亲罹患癌症引发的赡养纠纷。经过调解员耐心细致的疏导,当事人最终达成赡养协议,家庭重归和睦。

纠纷当事人为年迈的涂某夫妇及其两个女儿。此前,两姐妹曾约定各自负责赡养一位老人。然而,母亲近期确诊癌症,陡然增加的医疗费用和照护压力让大女儿萌生推卸责任念头,家庭矛盾骤然升级。

 调解现场。

调解员介入后,并未简单评判对错。他们首先倾听了各方诉求,理解大女儿面对母亲重病时的实际困难与焦虑。在此基础上,调解员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等法律规定,清晰阐明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法定的赡养扶助义务,该义务不因任何协议而免除。同时,调解员以“养儿防老,积谷防饥”等朴素道理唤起血脉亲情,强调孝亲敬老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尤其在父母病痛缠身之际,子女更应携手担当,以实际行动回报养育深恩。

经过调解员入情入理的沟通引导,大女儿最终认识到自身责任,表示悔意并承诺履行义务。双方在互谅互让基础上达成新协议:涂某夫妇二人共同随小女儿生活居住;大女儿按月支付足额赡养费并分担母亲合理的医疗支出,同时承诺常回家探望照料父母。

此次调解是南北镇司法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的生动实践。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当下,此类调解有效守护了农村老人的合法权益,于乡野间弘扬了孝亲敬老、责任共担的文明新风,为基层善治注入了温情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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